問題已解決
王某在甲公司工作2年8個月,甲公司提出并與王某協商解除了勞動合同。已知王某在合同解除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13 000元,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 000元,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2 000元。勞動合同解除時,甲公司依法應向王某支付的經濟補償數額為( )。A. 36 000元 【解析】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因此應向王某支付的經濟補償數額為:4 000×3×3= ?36 000元。如果王某的月工資低于當地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是否還是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來賠償?



你好,如果王某的月工資低于當地職工的月平均工資,只要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2 000元
應向王某支付的經濟補償數額為=3*月工資
2019 08/28 20:10

84785010 

2019 08/28 20:13
如果不滿一年就是4000×3×1=12000是這樣嗎?我看解析說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這個不滿一年按一年算,要不要×3倍的呢老師?

鄒老師 

2019 08/28 20:21
你好,如果王某在合同解除前月的平均工資超過12000,是按12000*1=4000*3*1計算補償金額

84785010 

2019 08/28 20:28
如果說他的工資是5000沒有超過,就是5000×3年對嗎

鄒老師 

2019 08/28 20:29
你好,是的,是這樣計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