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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請問一下所得稅匯算清繳,各項費用的扣除比例是多少呢



01
業務招待費
扣除比例:60%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02
工會經費
扣除比例:2%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03
職工福利費
扣除比例:14%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04
職工教育經費
扣除比例:8%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05
廣告費及業務宣傳費
扣除比例:15%、30%
一般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煙草企業不得扣除)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06
捐贈支出
扣除比例:12%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07
職工工資
扣除比例:100%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08
補充養老/醫療保險費
扣除比例:5%
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09
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扣除比例:15%、10%、5%
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計算限額。
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2019 05/27 1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