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公司下面要成立門店,門店性質做成個體還是分公司?優缺點是什么呢?



那成立的門店可以弄成某某公司經營部不?
2014 09/16 14:16

84784956 

2014 09/16 14:18
那門店是個體戶的話,門店的名稱叫某某公司經營部,以后門店的債務是由門店自己承擔還是我們公司承擔呢?

84784956 

2014 09/17 09:18
那如果簽訂了承包經營合同后,以后在法律上面我們公司的權益會收到保障的,對吧?

84784956 

2014 09/17 09:19
我想再請問一下,個體與分公司的優缺點是什么呢?

84784956 

2014 09/17 09:28
如果使用某某公司經營部,又是個體戶在經營的這種情況下,經營部還是核定征收嗎?交個人所得稅還是企業所得稅?

羅老師 

2014 09/16 13:58
公司下面只能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不能成立個體戶。門店屬于個體戶,是屬于加盟店的形式。

羅老師 

2014 09/16 17:39
門店是個體戶,債務肯定由個體戶承擔;
如果使用某某公司經營部,又是個體戶在經營,就是種承包經營模式,簽訂承包經營合同規避風險。

羅老師 

2014 09/17 10:46
是否核定,主要看業務量和核算的準確性,與是否為個體戶和公司沒有關系。
如果是個體戶,就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承包,以企業的名義的經營,就繳納企業所得稅;主要看企業性質。

羅老師 

2014 09/17 10:48
個體戶、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繳納個人所得稅。其他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