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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C哪里錯了,我記得是,法律后果由公司設立時的股東承受。設立時的股東為二人以上的,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7/25 17:05

董孝彬老師 

07/25 17:06
您好,公司設立階段,乙裝修砸傷李某是公司成立后經營場所的侵權,按規定這類侵權責任由公司這獨立法人擔,所以李某該找 A 公司賠醫療費,不是找甲、乙、丙連帶,故選項 C 錯誤,因為它混淆了設立階段責任和成立后侵權責任,侵權責任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擔 。

選項C哪里錯了,我記得是,法律后果由公司設立時的股東承受。設立時的股東為二人以上的,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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