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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20×1 年至20×3年免交企業所得稅,20×4年至20×6年減半按照12.5%的稅率交納企業所得稅。20×2年12月10日,甲公司購入一臺不需要安裝即可投入使用的行政管理用A設備,成本為6 000萬元。該設備采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預計使用5年,預計無凈殘值。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按照年限平均法計提的折舊準予在稅前扣除。20×3 年末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400×12.5%+400×25%=150(萬元),這個公式怎么理解?



同學您好,正在解答,請稍等
07/03 14:38

樂伊老師 

07/03 14:41
本題遞延所得稅資產轉回的時候需要注意稅率的變化,前面3年免稅,后3年減半,在這后3年的前兩年確認的遞延所得稅是按照12.5%確認,第3年開始用25%,轉回的時候也是先將12.5%的部分先轉回去。

84785001 

07/03 15:55
23年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金額800,為什么金額分兩筆400?

樂伊老師 

07/03 16:03
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時需要按照未來適用的稅率,23年末暫時性差異為800元,未來分為2年轉回(第一次轉回時點在26年,26年適用的稅率是12.5%;第二次轉回時點是27年,27年適用的稅率是25%)因此23年末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為400*12.5%+400*25%=150萬元;

84785001 

07/03 16:20
為什么分兩次轉回?

樂伊老師 

07/03 16:25
26年的時候只能轉回400呀,26年的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差異只有400呢

84785001 

07/03 16:43
26年賬面價值和計稅差異不是800嗎

樂伊老師 

07/03 16:45
抱歉,你看23年到24年的時候差異是不是只變化了400,就是轉的這部分

樂伊老師 

07/03 16:48
這個就和存貨先進先出的那個一樣理解,先確認的先轉回,后確認的后轉回

84785001 

07/03 16:57
20×3 年末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400×12.5%+400×25%=150(萬元)
20×4 年末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400×12.5%+800×25%=250(萬元)
20×5 年末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400×12.5%+800×25%=250(萬元)
20×6 年末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800×25%=200(萬元)
以上這個公式除了最后一個還是理解不了,23年末遞延所得稅資產的余額不就是直接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未來預期轉回稅率嗎,為什么不直接用800*12.5%

樂伊老師 

07/03 17:03
不能,因為23年到24年差異的變化是400,而25年到26年的差異變化是400,所以23年變化的400是在26年轉回來,確認的時候要看轉回來的時點的稅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