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勞動合同里面約定員工必須符合任職要求,在合理的期限內不能符合任職要求,要對公司進行賠償。這種賠償能要求嗎?按照合同總則,經催告后還不履行就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這個適用于勞動合同嗎?



同學,你好
這個要求不太合理。
對一方不公平,不適用勞動合同
06/17 19:08

84784973 

06/17 19:09
嗯,是這樣的,這個員工來我們公司入職之前在其他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擔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然后他來我們公司以后我們歸正公司那個合同里邊要求不能進行兼職,我們多次催稿讓他卸任。另外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多次催告以后他能不履職,那他就違反了我們合同里面說的不能兼職這一個,那我們多次催稿,你能不履行我們是否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小菲老師 

06/17 19:10
同學,你好
這個要協商。協商不一致,就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