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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你好!企業雇傭殘疾人都享受哪些優惠政策,什么標準才能享受



簡單總結為:三稅一補貼,即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及就業補貼。
1. 企業所得稅100%加計扣除
享受主體:
安置殘疾人員就業的企業
優惠內容: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殘疾職工工資100%加計扣除具體方式:
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可據實扣除
年度申報匯算清繳時計算加計扣除
享受條件:
①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1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并且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在企業實際上崗工作。
②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企業所在全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的社會保險。
③定期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實際支付了不低于企業所在區縣使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④具備安置殘疾人上崗工作的基本設施。
2. 增值稅即征即退
享受主體:
安置殘疾人員就業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按安置殘疾人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
(1)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
(2)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月可退還的增值稅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
(3)一個納稅期已繳納增值稅不足退還的,可在本納稅年度以前納稅期已繳增值稅扣除已退增值稅的余額中退還,仍不足退還的可結轉本納稅年度內以后納稅期退還,只能對其符合條件的月份退還增值稅。
優惠條件:
(1)納稅人(盲人按摩機構外)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機構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 (含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與安置的殘疾人簽訂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3)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4)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納稅人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平均工資。
(5)納稅人納稅信用等級為稅務機關評定的C/D級,不享受此項稅收優惠政策。
(6)如果既適用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又適用重點群體,退役士兵,隨軍家屬,軍轉干部等 支持就業的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可自行選擇適用的優惠政策,但不能累加執行,一經選定,36個月內不得變更。
重點群體就業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交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
(7)此項稅收政策僅適用于生產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提供營改增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稅目(不含文化體育服務和娛樂服務)范圍的服務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稅收入的比例達到50%的納稅人,但不適用于上述納稅人直接銷售外購貨物(包括商品批發零售)以及銷售委托加工的貨物取得的收入。
(8)納稅人應當分別核算上述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業務的銷售額,不能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此項優惠政策。
3. 城鎮土地使用稅
享受主體:
安置殘疾人員就業的企業
優惠內容:
對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月平均實際安置殘疾人就業人數占單位在職職工 總數的比例高于25% (含25%)且實際安置殘疾人人數高于10人(含10人)的單位,免征該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陜西省確定免征)
享受條件: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月平均實際安置殘疾人就業人數占單位在職職工總 數的比例高于25% (含25%) 且實際安置殘疾人人數高于10人(含10人)的單位。
4. 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補貼(北京為例)
享受主體:
北京市內的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勞動力,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將殘疾人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按月發放不低于當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倍工資,按規定為殘疾人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享受崗位補貼。
滿足條件:
招用本市戶籍、勞動年齡內,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智能卡)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殘疾人勞動力,達到以下規定即可申請:
(1)依法與殘疾人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或將殘疾人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2)支付殘疾人職工不低于當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倍工資;
(3)按規定為殘疾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4)按規定申報了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并申報繳納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保障金)。
崗位補貼標準:
對在本單位連續就業不超過3年(含)的殘疾人職工,每人每年按當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享受崗位補貼;
對在本單位連續就業超過3年的殘疾人職工,每人每年按當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倍享受崗位補貼。
社會保險補貼享受主體:
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在享受崗位補貼的同時,招用殘疾人是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或殘疾人畢業生。
06/11 0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