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轉私,我們是一般納稅人,轉了7000元給個人,他自己不肯用自己名義代開發(fā)票,他就用他公司開了一張普票給我們,相當于資金流付給他自己和開票信息公司開不一致。這樣普票有影響嗎?我是讓他作廢還是把錢退回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6/06 19:42

董孝彬老師 

06/06 19:44
您好,讓對方作廢普票,由個人代開發(fā)票;若對方不同意,退回 7000 元,再支付給開票公司,確保資金流與發(fā)票流一致。若無法做到,需簽訂三方代收代付款協(xié)議等證明材料,證明業(yè)務真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