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怎么理解裁決被法院裁定撤銷或不予后 找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撤銷裁決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撤銷裁或者決駁回申請的裁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銷裁決的申請后,認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銷程序。仲裁庭拒絕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恢復撤銷程序
05/29 1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