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我們五月申報四月個稅,但是四月發了一到三個月工資,其中一個人一月份工資需要交個稅,但是2月份已經申報個稅了,而且這個人一月份工資還分月發了兩次,那我們申報四月份個稅,是不是需要把這個人一月份工資除去,



五月申報四月個稅時,該員工一月份已申報過個稅的工資(含分兩次發放部分),在四月發放剩余部分時,需與四月工資合并計稅,但可扣除前期已繳個稅部分,無需單獨除去一月份工資。
05/15 12:34

84785002 

05/15 12:38
您的意思還是按照這個人一月份應發工資填寫申報金額,還是把一月份剩余未發放的應發工資和3?工資合并?

樸老師 

05/15 12:41
需要合并的哦
這樣就可以了

84785002 

05/15 12:57
申報個稅,按照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走

樸老師 

05/15 13:18
同學你好
都可以的
但是一般是按發放的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