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單位24年10月成立,25年1月開始生產并有了收入;24年發生了16萬的費用【其中業務招待費2萬元】,計入了當期損益。 麻煩問下:現在匯算清繳時,是要將這16萬的費用 全額調增,然后26年做25年匯算時再將其調減嗎?或者,該如何正確調整??? 以后年度利潤彌補虧損時,24年的這16萬費用會不會自動體現在可彌補數額中啊



您好親,都入賬了這16萬是吧
05/13 18:31

明琪老師 

05/13 18:33
按照16萬的60%扣除親,40%調增

84784965 

05/13 18:39
是的,24年都入賬了這16萬。只不過有一部分沒入在管理費用-開辦費名下,而是入在管理費用的其他二級科目。
您說按16萬的60%扣除嗎?這16萬費用中,只有2萬是業務招待費呢

明琪老師 

05/13 18:47
不好意思親,我看錯了,對不起。對,2萬扣除60%,14萬的正常憑合法票據扣除就行,只調增2萬的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