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不是說乙公司承擔嗎,為什么乙丙共同承擔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4/06 10:44

董孝彬老師 

04/06 10:52
?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76條的規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雖然甲公司在分立決議中明確甲公司以前所負的債務由新設的乙公司承擔,但這只是甲公司內部的決議,并未與債權人丁企業達成書面協議。所以該決議對丁企業不具有約束力,甲公司分立前欠丁企業的 12 萬元貸款,應由乙、丙兩公司連帶承擔。

84785014 

04/06 10:53
好的,謝謝老師,理解了

董孝彬老師 

04/06 10:55
?希望我的回復對您有幫助,謝謝您點擊下方????????給予鼓勵~,祝您接下來一切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