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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股東合同樣板有嗎?只在工商層面,不參與分紅之類的



您好,感謝您的提問,很高興能夠為您解答。
以下是一份名譽股東(通常也稱為名義股東)合同樣板,此合同明確僅用于工商登記層面,名義股東不參與公司分紅等權益分配:
名義股東合同
甲方(實際出資人):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名義股東):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鑒于甲方希望以乙方名義持有[公司名稱](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的股權,僅用于工商登記等相關手續,乙方同意作為名義股東代甲方持有該股權,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代持的基本情況
1.目標公司信息 目標公司名稱:[公司全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具體代碼] 注冊地址:[詳細地址]
2.代持股權情況 乙方同意代甲方持有目標公司[X]%的股權,對應注冊資本為人民幣[X]元(大寫:[大寫金額])。該股權全部由甲方實際出資,出資方式為[具體出資方式,如貨幣、實物等],出資已實際到位。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權利
–甲方作為目標公司股權的實際出資人,享有目標公司股權的實際所有權和收益權。目標公司的經營利潤、剩余財產分配等所有權益均歸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任何與該股權相關的收益分配權利。
–甲方有權隨時了解目標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行使該權利,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目標公司的相關信息。
–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將代持的股權轉回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乙方應無條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2.義務
–甲方應按照目標公司的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時、足額履行出資義務。
–甲方應保證其出資資金的來源合法,因出資資金來源問題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權利
–乙方僅為名義股東,不享有目標公司股權的實際權益,但因代持股權而產生的合理費用(如因辦理股權登記等手續產生的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
–在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在目標公司行使股東的部分程序性權利,如參加股東會會議等,但相關決策應按照甲方的指示作出。
2.義務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贈與等。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與代持股權相關的工商登記、變更等手續,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協助。
–乙方應嚴格保守在代持股權過程中知悉的目標公司的商業秘密和甲方的個人信息,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三、股權處置
1.股權轉回 在甲方認為合適的時間,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代持的股權轉回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X]個工作日內,配合甲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2.特殊情況處置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代持股權被司法機關查封、凍結或強制執行等情況,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積極采取措施解決問題,確保甲方的股權權益不受損害。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或其他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若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處置代持股權、未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股東權利或泄露相關秘密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以及因追究乙方責任而產生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訴訟費等)。
五、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條款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月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月_日
在實際使用該合同樣板時,建議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詳細調整和完善,并咨詢專業法律人士的意見,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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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