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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租賃汽車出差辦業務,產生的油費計租車費里還是出差個人單獨報銷油費?租車有相關規定嗎?



油費處理:通常情況下,若租賃協議中約定租賃費用包含油費 ,則無需額外處理;若未包含,一般由出差人員先行墊付,之后按照單位差旅費報銷流程,憑借合規的加油費發票進行單獨報銷,且該油費一般計入 “差旅費” 科目 。
租車相關規定:
租賃原則:需遵循 “厲行節約、保障公務、規范使用、安全高效” 等原則,優先租賃新能源汽車 。如 2024 年底財政部發布通知,要求采購車輛租賃服務時應當優先租賃使用新能源汽車,在新能源汽車可滿足需求的情況下,年度公務用車采購總量中,新能源汽車占比原則上不低于 30%,對于路線相對固定等的公務用車,原則上 100% 采購新能源汽車 。
適用情形:在現有公務用車無法保障集體公務出行時可租車,如執行緊急公務、開展調研考察、承接大型活動等 。
審批流程:應嚴格履行審批程序,通常 “一任務一審批”,單項任務租賃車輛原則上不超過三個月;租賃時間較長、車輛較多、跨省出行等特定情形,需經特定部門審批 。
租賃渠道:一般通過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線上執行,或通過當地公務用車信息化管理平臺向指定的公車服務中心申請,由其統一安排 。
費用管理:需嚴格控制租車費用,不得超預算;報銷時應憑派車單、租賃發票等相關憑證;要對租賃費用嚴格審核把關 。
03/18 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