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處置投資以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計算享有被投資單位自購買日至處置投資日期間分配現金股利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借:投資收益 (200×40%)80 貸:長期股權投資——北塔公司(損益調整)80 老師,權益法分配現金股利分錄不應該是 借應收股利 貸長投——損益調整 嗎?



你說得很對,在權益法下,一般情況下被投資單位宣告分配現金股利時,投資方的會計分錄是:借“應收股利”,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
而題目中所給的分錄“借:投資收益 (200×40%)80 ;貸:長期股權投資——北塔公司(損益調整)80”,這種情況可能是處置投資以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計算享有被投資單位自購買日至處置投資日期間分配現金股利的特殊處理。
因為在處置部分投資后,對于剩余股權追溯調整時,要把之前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對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影響進行調整。這里直接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借記“投資收益”,是因為要對之前期間的這種分配影響進行調整,把從購買日到處置日期間這部分股利分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影響調整出來,本質上是對之前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和投資收益的一種追溯調整處理,和正常宣告分配現金股利時的處理有所區別。
02/26 0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