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債權人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算對一般保證人的訴訟時效,老師這個合同法,“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我看不懂它說的是什么意思?



您好,用例子:假設債權人在2023年1月1日對債務人提起訴訟,經過法院審理和強制執行,到2023年6月1日確定債務人無法履行債務,此時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消滅,從2023年6月1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02/12 16:28

84785000 

02/12 16:55
老師,就是說一般保證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還是算在一般保證的保證時間內是這個意思嗎?

董孝彬老師 

02/12 16:57
您好,是的,是這么理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