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3年2月到24年12月社保費用忘記計提了,但是繳納的。我直接做成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貸:銀行存款忘記計提那一步了,我們是小企業會計準則。請問現在這個要怎么補救回來?麻煩寫一下分錄,謝謝


您好,小企業會計準則也要調整24年,這是做錯賬了
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未分配利潤(代替××費用(管理/銷售等)-社保和公積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
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01/21 2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