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財稅處理!
企業取得固定資產需要按規定計提折舊,計提的折舊額為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后的金額。預計凈殘值的大小和確定方法,直接影響到企業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折舊額。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如何進行財稅處理呢?
01
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但是,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除外。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應計折舊額,是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預計凈殘值,是指假定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已滿并處于使用壽命終了時的預期狀態,企業目前從該項資產處置中獲得的扣除預計處置費用后的金額。
第十五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但是,符合本準則第十九條規定的除外。
第十九條規定,企業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預計凈殘值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的改變應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
02
稅務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五十九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原內資企業所得稅,對于固定資產凈殘值率規定了5%的比例;外資企業所得稅,將固定資產凈殘值率的下限定為10%。考慮到規定所有固定資產均適用同一個凈殘值率下限,并不是一個精確的做法,事實上每一項固定資產凈殘值率的確定需要考慮很多因素,因此,2008年實行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后取消了預計凈殘值最低比例的限制要求,賦予了企業更大的自主權。
03
財稅差異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規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企業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預計凈殘值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預計凈殘值。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規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立法起草小組編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及適用指南》明確,企業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預計凈殘值后,就不得再變更。這主要是為了防止企業通過改變固定資產的凈殘值,在年度之間隨意調節利潤,以規避稅收。
由此可見,會計上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是可變數據,而稅法上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是不變數據,二者的差異會使會計和稅法確認的折舊金額產生差異,從而影響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四、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一次性稅前扣除是否考慮預計凈殘值?
目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的包括四類:
第一類,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第二類,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第三類,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
第四類,高新技術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允許當年一次性全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并允許在稅前實行100%加計扣除。
上述四類允許一次性扣除是指全部單位價值可一次性在稅前扣除,不需要考慮預計凈殘值因素。
作者:李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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