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餐飲旺季,稅收優惠為商家送上“私房菜”
逢年過節,餐飲行業就進入了旺季。隨著餐飲業消費大眾化、價格親民化,選擇節日期間外出就餐聚會的百姓越來越多。今年更是開門紅,凡春節期間正常開業的餐飲企業都賺了個盆滿缽滿。
在給各位餐飲商家恭祝“新年大吉”的同時,特別要給各位餐飲經營企業主提個醒,用好用足稅收政策,也能讓您的生意旺上加旺哦!趕緊來看看專門為您提供的餐飲稅收“私房菜”。
到郊外的農家吃“春節飯”,尋找“土”氣十足的年味,是久居城中的都市人的向往。蒼松翠柏池杉林,紅楓黃楝鵝掌楸,正是這優美的冬季景色讓六合區竹鎮成為了南京市的后花園,農家樂飯館也像雨后春筍般出現。該區小書生菜館是由竹鎮的幾名大學生村官,在2013年初合伙成立的農家樂餐館。開業后,憑著吃苦耐勞的精神和薄利多銷的經營理念,餐館生意日益紅火。春節期間,訂餐的人更多,幾個小伙子臉上樂開了花,而前不久的一次稅收宣講會,更讓他們喜上心頭。
去年10月,六合地稅局開展稅收下基層宣講會活動,現場講解農家樂的相關稅收政策,幫助納稅人正確開具和使用發票。“小書生”的小伙子們來到了咨詢臺詢問相關的優惠政策。
六合地稅工作人員告訴他們:“根據《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的規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也就是說,此次出臺的政策,在效果上相當于將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由月營業額2萬元提高到3萬元,并將適用范圍從現行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擴展到小微企業。
“我們這樣的農家樂屬于起步階段,新政策對我們來說起到了很好的扶持作用,使我們把小書生做大做強的信心更加堅定了!”小書生菜館合伙人之一唐慶嶺說。
“臨時工”工資 可計入工資薪金總額
去年年底,為了避免外地服務員回家過年,帶來春節期間營業人手不夠的麻煩,以及臨時招人帶來服務質量下降的問題,不少餐飲企業都提前招人,要求是元旦春節期間不回家過年。由于餐飲行業門檻較低且季節性特征明顯,商家經常會面對臨時雇工問題,這些員工一般通過勞務派遣或者臨時招募等途徑錄用。
某酒店的財務主管擔心,新錄用臨時人員發放工資進行所得稅前列支時,會出現一些不規范的問題,便向稅務人員請教。
稅務人員解釋,針對由此引發的所得稅前扣除問題,要正確區分“臨時工工資”與“勞務報酬”。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稅總局公告2012年第l5號)文第一款的規定,關于季節工、臨時工等費用稅前扣除問題,企業因雇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并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所以,餐飲企業逢年過節招聘臨時服務員的工資,應當列入工資薪金支出,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鼓勵“提檔升級” 稅前扣除一步到位
南京某高檔海鮮飯館為了迎合大眾消費,考慮調整餐飲定位。2014年底前,該飯館完成重新裝修改造,減少了包間數量,添置了卡座和電子爐具,轉型成火鍋餐飲店后重新開張。改造轉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購置費用,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的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疱伒陱垥嫲l現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新發布的文件中對固定資產的處理有了新規定。她想知道,餐飲企業改造所購置的固定資產處理方法是否也按新規定執行。
稅務人員解釋,張會計所說的新文件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文。該文件第三條明確規定,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因此,張會計所在的餐飲企業也可以按照上述規定執行,可以將改造購置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經營高校食堂 免征營業稅
張師傅在一家飯店當了幾年大廚,最近辭職和朋友開了一家餐飲公司,并且很快和南京一所大學簽訂了食堂承包協議,承包下了該校食堂的一個窗口。在飯店多年的工作經驗告訴張師傅,餐飲業需要納稅,但究竟如何納稅,張師傅還是不清楚。于是他打電話向稅務人員咨詢,像他這種情況,該如何納稅,是否有什么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經營高校學生公寓和食堂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83號)文第四條的規定,對高校學生食堂為高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其中的“高校學生食堂”是指依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14號)管理的高校學生食堂。張師傅的情況符合這一規定,因此他們為高校師生提供的餐飲服務免征營業稅。
稅務人員同時提醒:這項優惠政策的執行時間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應及時到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