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認定為非正常戶繳納罰款并補辦納稅申報后,就可以了嗎
【問題】
企業已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企業繳納了罰款并補辦納稅申報后,需要向稅務機關專門辦理解除非正常戶手續嗎?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收征管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8號)第三條第(三)款規定,已認定為非正常戶的納稅人,就其逾期未申報行為接受處罰、繳納罰款,并補辦納稅申報的,稅收征管系統自動解除非正常狀態,無需納稅人專門申請解除。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企業繳納了罰款并補辦納稅申報后無需專門申請解除非正常狀態,稅收征管系統自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