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園的占地是否需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問:企業經營的度假村中有提供給游人自行采摘的草莓園。請問草莓園的占地是否需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第三條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內經營采摘、觀光農業的單位和個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觀光的種植、養殖、飼養的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中“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的規定,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