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企業向建筑工地銷售飯菜是否繳納增值稅
問:我公司是一家從事飲食服務的餐飲企業,最近新增了飯菜外賣業務,先后和幾家建筑工地簽訂合同,向務工人員提供盒飯。請問,我公司向建筑工地銷售飯菜是否繳納增值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非現場消費的食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7號)規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非現場消費的食品,屬于不經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可以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上述公司向工地銷售飯菜行為,屬于非現場消費的食品,從2013年5月起,應該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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