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批發銷售免稅是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問:我公司是一般納納人,主要從事蔬菜批發銷售,免稅是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根據《關于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第一條規定:“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條第四款規定:“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此,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