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重要!哪些發票不能報銷?發票開具注意事項
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僅是購銷雙方收付款的憑證,而且可以用作購買方扣除增值稅的憑證。2017年7月1日增值稅發票新規出臺,小編總結整理了截止目前有關增值稅發票開具的注意事項,哪些發票不能報銷的內容,供納稅人學習參考。
哪些發票不能報銷?
1、收到一張增值稅普通發票,只有購買方單位名稱,沒有納稅人識別號。
2、收到一張卷式增值稅普通發票。品名:辦公用品,沒有具體明細。
3、收到一張增值稅普通發票。品名:辦公用品,有清單,但是清單不是從開票系統打印出來的,而是銷售方自行用A4紙制作了一份。
4、收到一份培訓會議報銷單。有培訓會議清單,但是清單不是從酒店系統打印出來的,而且是會議承辦方自行用A4紙制作了一份。
5、去超市購物時,發票實際采購內容是月餅、水果等,但去服務中心開發票時,將發票內容開具為辦公用品等。(改變商品名稱開票)
6、向甲方購物,通過甲方介紹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開具發票。(接受第三方開發票)
7、沒有購物,直接虛開發票。(完全虛開發票)
增值稅發票開具注意事項
2017年7月1日起,開具增值稅發票時:
1、必須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
2、發票內容必須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
3、不能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
4、不能籠統開具辦公用品、食品等名稱的發票;
5、開具匯總辦公用品、食品等發票,必須附上稅控系統開出的《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例如:在商場買了幾支簽字筆,幾本筆記本
7月1日之前,籠統開具”辦公用品“名稱的發票;
7月1日之后,發票上必須把商品名稱、型號、數量都打印出來。
6、7月1日起開具培訓會議清單,必須由酒店系統或銷售系統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不再接受系統外開具的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