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發生哪些情形時保險保障基金不得稅前扣除?
【問題】
保險公司發生哪些情形時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復】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公司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114號)規定:“保險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1.財產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達到公司總資產6%的。
2.人身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達到公司總資產1%的。
五、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