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設備現場維護保養是否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
問:一般納稅人企業近期擴大經營范圍:增加了消防設施檢測、消防設施設備現場維護保養、建筑材料防火性能檢測,請問消防設施、設備現場維護保養、建筑材料防火性能檢測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嗎?如果屬于,稅率是多少?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第八條 應稅服務,是指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其他郵政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
應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本辦法所附的《應稅服務范圍注釋》執行。
應稅服務范圍注釋
(六)鑒證咨詢服務。
鑒證咨詢服務,包括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和咨詢服務。
1.認證服務,是指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利用檢測、檢驗、計量等技術,證明產品、服務、管理體系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相關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或者標準的業務活動。
2.鑒證服務,是指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為委托方的經濟活動及有關資料進行鑒證,發表具有證明力的意見的業務活動。包括會計鑒證、稅務鑒證、法律鑒證、工程造價鑒證、資產評估、環境評估、房地產土地評估、建筑圖紙審核、醫療事故鑒定等。
3.咨詢服務,是指提供和策劃財務、稅收、法律、內部管理、業務運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議的業務活動。
因此,消防設施檢測和建筑材料防火性能檢測屬于認證服務,屬于營改增范圍,一般納稅人的適用稅率為6%。而消防設施、設備現場維護保養則未納入營改增范圍,還屬于地稅營業稅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