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車,產權人為股東個人,如何計征個稅
問:企業購車,產權人為股東個人,如何計征個人所得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為股東個人購買汽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5〕364號)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有關規定,企業購買車輛并將車輛所有權辦到股東個人名下,其實質為企業對股東進行了紅利性質的實物分配,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考慮到該股東個人名下的車輛同時也為企業經營使用的實際情況,允許合理減除部分所得;減除的具體數額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車輛的實際使用情況合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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