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發給外籍員工的住房、伙食補貼是否繳納個稅
問: 我公司發給外籍員工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需要繳納稅個人所得稅嗎?
答:您好!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1994〕財稅字第20號)規定,對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和洗衣費免征個人所得稅。外籍個人取得上述補貼收入,在申報繳納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應按國稅發〔1997〕54號的規定提供有關有效憑證及證明資料。凡未能提供有效憑證及證明資料的補貼收入,主管稅務機關有權給予納稅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