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所得稅季報:你必須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現在正處于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的征期,在本周的答疑中,有很多會員咨詢了納稅申報中的一些問題,現在把需要重點注意的幾個問題,提醒大家注意一下。
一、申報第一季度企業所得稅時彌補虧損數據為什么不能填報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所得額。因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應為確定金額。企業在進行第一季度預繳申報時,如果尚未完成上一納稅年度匯算清繳,“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金額則無法確定,所以申報第一季度企業所得稅時彌補虧損數據就不能填報。
企業如果想在第一季度預繳申報時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應在季度申報所得稅前完成上一納稅年度匯算清繳。
二、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在第一季度企業所得稅時就可以享受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規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也就是說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實際是按2.5%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有些會員自己還是按5%計算的,所以跟系統的結果有差異,按系統的結果申報即可。需要在申報表中填寫優惠事項名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
三、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在申報第一季度企業所得稅時不能享受
雖然在所得稅季度申報表中增加了加計扣除的項目,但是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并不能在申報第一季度企業所得稅時享受。
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規定,企業預繳申報當年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才可以自行選擇就當年上半年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辦理方式。
四、關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填報
對企業在2020年12月份購進并投入的500萬以下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在今年申報第一季度企業所得稅時,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的優惠。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已至2023年12月31日。在季度申報時,對于享受一次性扣除的資產,需要注意“按照稅收一般規定計算的折舊” 是直接填報按照稅收一般規定計算的1 個月的折舊金額。
作者:老顧(正保會計網校財稅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