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規定新部長上任須先接受稅務檢查以防逃稅
為最大限度減少發生逃稅案的風險,法國新部長們一旦被任命,就須先接受稅務情況“查核”。
據法新社4月2日報道,3月29日埃羅離任兩天前簽署了執行令《政府成員稅務情況核查程序執行細則》。根據這項執行令,“政府所有成員,自任命之日起,須按所得稅、巨富稅的相關條件,接受稅務情況核查。”
自新總理及新內閣被任命之日起,公共生活透明高級管理機構就應向公共財政總局(DGFiP)局長提出核查新政府成員的稅務情況的要求。
核查應在任命后的第一個月里進行,內容主要涉及“應交且尚未過期的稅項”。根據公共財政總局轉交的核查情況,高級管理機構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更多的情況或繼續進行調查。調查應在接下來的15天里進行。
如果繼續調查,公共財政總局“最晚須在政府成員任命兩個月后,向公共生活透明度高級管理機構匯報核查及調查結果,調查的進展情況。”此外公共財政總局局長應定期(不超過3個月)匯報其調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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