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商品免稅出口東盟須先申請認證
緬甸《金鳳凰報》2月29日報道,緬甸商務部消息,根據東盟商品貿易協定(ATIGA),緬甸貿易商將本國商品出口到東盟自貿區內的國家時,須提前按東盟稅收認證系統來提交出口商認證申請,才能獲得貿易優惠或者免稅資格。根據要求,提出認證出口商資格的貿易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一是沒有貿易違規記錄和出現在貿易黑名單中,二是向試點國出口商品能提供原產國材料證明(ATIGA Form-D),三是遵守并熟悉原產國條款等貿易出口事宜。商務部表示,出口商認證資格有效期為2年,到期后可繼續申請。貿易商擁有出口商認證資格后,出口商品時將不需要再向商務部提出申請,且在出口方面限制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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