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電信業“營改增”設3個月過渡期
“怎么我去聯通辦業務拿到的還是地稅發票?”不久前,北京市民王鈺有些納悶地走出了北京聯通東單營業廳。記者從北京市國稅局了解到,從本月1日起,北京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改革范圍擴大至電信業。但為了減少試點納稅人因更換發票產生的損失,經地稅局批準印制的、印有單位名稱的發票獲準給予3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經地方稅務局監制的發票照開,但企業繳納增值稅。
王鈺是北京一家百貨公司的會計,平時公司禮品采購、員工差旅費報銷等業務都由她負責,因此,對稅收政策比較留意。她到聯通營業廳采購一批充值卡。等發票時,業務員開出來的卻是北京地稅局監制的通用機打發票,“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從6月1日起,電信行業都試點營改增了呀?”王鈺很是不解。
北京聯通東單營業廳發票專員對記者說,公司的確已通知將開始試點“營改增”,地稅發票會逐漸停止下發,并改成國稅發票。“但公司通知已經申領的發票可以正常使用。如果客戶需要國稅發票,我們可以向公司總部申請,給客戶換開。”
日前,記者從北京市國稅局和市地稅局了解到,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相關通知,自6月1日起,北京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改革范圍擴大至電信業。自6月1日起,試點納稅人提供電信業服務就應當開具國家稅務局監制的發票,并到原地稅機關辦理剩余發票繳銷手續,同時注銷原地稅稅控機。
但是,為了最大限度減少因“營改增”更換發票產生的損失,減輕試點納稅人負擔,本市決定對于部分試點納稅人經地稅局批準印制的印有單位名稱的發票設置發票過渡期,過渡期截止到今年8月31日。不過,這些試點納稅人即便開具的是地稅發票,繳納的仍然是增值稅。“因此,聯通等電信企業目前開具的地稅發票也是真實有效的,對消費者沒有影響。”
北京市國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市民如果對拿到的發票不放心,可以直接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進行核實,也可以登錄北京市國稅局或市地稅局網站進行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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