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國稅局應用發票電子管理系統
記者從新疆國稅局了解到,該局通過研發應用普通發票管理系統,實現了“以票控稅”,提高了稅收管理效率。據統計,通過發票信息比對核查,該局2013年開展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共補征稅款2.2億元。
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由于普通發票非法制假售假、大頭小尾開具、非法代開、虛開等問題多發,不僅干擾了正常的經濟秩序,同時造成了國家稅款流失。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普通發票信息未納入計算機網絡系統實現統一采集和管理,發票真偽信息查詢缺乏公共信息平臺支持,只能通過人工調取紙質發票核查,使違法行為有了可乘之機。
按照“以票控稅”的管理思路,新疆國稅局研發應用了普通發票電子管理系統。該系統依托互聯網和稅務機關內網,納稅人既可通過互聯網登錄軟件開具發票,將發票數據實時上傳至稅務機關的普通發票電子管理系統,也可以使用手工版普通發票,由稅務機關掃描成電子圖片,將信息保存到普通發票電子管理系統。稅務機關應用該系統,可實現變通發票領取、開具、繳銷、信息查詢和比對等流程的閉環管理。
據悉,普通發票電子管理系統在新疆的推廣應用,實現了普通發票的信息化管理,在增加財政收入、打擊發票違法犯罪等方面成效明顯,有效遏制了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由于該系統具有發票信息查詢功能,因此也成為廣大消費者、財會人員、稅務人員識別真假發票的得力工具,減少了虛假發票造成的法律及稅務風險,使制售假發票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普通發票信息實現了快速采集和信息化管理后,堵塞了稅收征管漏洞,提高了稅收征管效率,同時增加了稅收收入。
2011年11月個體納稅人起征點調整后,新疆達到起征點的個體戶由11萬戶減少到1.2萬戶,減少了89%.通過推行普通發票電子管理系統,遏制大頭小尾、虛開發票等違法犯罪行為,個體稅收不降反增,2013年新疆個體稅收共入庫17.3億多元,比上年增長46.2%.
普通發票電子管理系統還成為代征稅款的平臺。利用該系統的代開發票功能,稅務機關委托郵政部門代開普通發票、代征國稅和地稅稅款。截至目前,全自治區已有728個郵政代開網點,累計代開發票逾213.6萬份,代征稅款10.9億多元,其中代征國稅機關稅款近6.2億元,代征地稅機關稅款逾4.7億元。
此外,該系統應用后也降低了稅務人員的工作量。應用該系統后,稅務機關普通發票驗舊工作擺脫了人工操作、逐張審核的原始手段,實現了發票電子信息自動處理,大幅縮短了納稅人辦稅時間。同時,在該系統數據信息的支持下,個體戶定額征稅管理也變得更加公平合理,促進了個體經濟和小微企業的發展,帶動了社會就業。
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普通發票電子管理系統在增強稅務機關征管能力的同時,為新疆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實時查詢發票真偽拓展了渠道,便于財政、審計、紀檢監察部門加強財務監督,在防范利用假發票報賬、預防職務犯罪等方面也發揮了積極作用。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常務副主席黃衛在了解普通發票電子管理系統應用情況后表示:“國稅局這項工作很有意義,新疆地稅機關也應該推廣應用發票電子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