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布】致杭州市營改增納稅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營改增納稅人:
您好!
首先感謝您對營改增工作的積極支持與配合!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現行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納稅人由原來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有關代征稅款和代開增值稅發票工作由地方稅務局負責。為了確保您方便、快捷、準確地辦理營改增的相關涉稅業務,順利、平穩實現稅制轉換,現將相關事項簡要告知如下:
一、關鍵時點要知曉
2016年4月30日前,請您根據當地主管國稅機關安排辦理登記、認定和發票領用等事項。
2016年5月1日起,您可以依法依規開具增值稅發票,或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
2016年5月15日前,您需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4月底以前的營業稅。
2016年6月27日前,您需要根據當地主管國稅機關的安排,申報繳納增值稅。
如果您是實行按季繳納營業稅的納稅人,2016年5月15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4月底以前的營業稅,2016年7月15日前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5月、6月的增值稅。
如果您出售已取得的不動產和自然人出租不動產,2016年5月1日起,仍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繳納增值稅。
二、發票領用早知道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稅機關不再向您發放發票。您已領取的地稅機關印制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5月1日起,如您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請您根據主管國稅機關的安排辦理發票領用手續。
2016年5月1日以前,如果您在主管地稅機關已申報繳納營業稅且未向購買方開具發票,需要補開發票的,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三、政策了解多渠道
全面推開營改增涉及稅制轉換和政策調整,較為復雜。歡迎您積極參加當地稅務機關組織的免費政策培訓和輔導,盡快掌握和熟悉營改增政策及征管操作流程。如果您想詳細了解營改增有關政策,請您登錄杭州市國家稅務局(網址:www.zjtax.gov.cn/pub/hzgs/)和杭州市地方稅務局網站(網址:www.hzft.gov.cn),或撥打12366財稅服務熱線,或到當地國地稅機關辦稅服務廳咨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有關政策咨詢服務。
尊敬的營改增納稅人,當您讀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們與營業稅相伴的時光僅剩兩天,5月1日開始,我們將一起迎來新的改變,我們已經做好服務準備:我們為您在辦稅服務廳專設了“營改增”辦稅窗口以及導稅人員,我們為您在12366增設了更多的接聽座席,我們為您在各類媒體上準備了詳盡的政策咨詢、辦稅指南和業務公告,我們為您在官方網站上錄制了營改增專題講座視頻……
尊敬的營改增納稅人,這次全面推開營改增,時間緊、任務重,如稅制轉換給您帶來暫時不便,敬請諒解。我們將全力以赴做好工作,持續優化納稅服務,將不便留給稅務人,將方便帶給納稅人,確保營改增順利實施!
再次感謝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杭州市國家稅務局
杭州市地方稅務局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