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稅收黑名單 以后連軟臥都坐不了
10月29日,遼寧省國家稅務局、遼寧省地方稅務局聯合發布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的措施。稅務機關聯合法院、公安、財政等24個部門,出重拳聯手懲戒稅收違法當事人。違法當事人將受到包括被阻止出境、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及限制提拔等一系列懲戒措施。
7種行為將進省級稅收“黑名單”
自2014年10月起,遼寧省實施了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自此以后,凡是符合“黑名單”標準的企業和案件,都將被稅務機關門戶網站對外公布,并由相關職能部門實施后續監管和失信聯合懲戒。遼寧省稅收違法“黑名單”標準為:
1.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查補稅款金額300萬元以上,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2.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查補稅款金額300萬元以上的。
3.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查補稅款金額300萬元以上的。
4.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
5.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虛開稅款數額500萬元以上的。
6.虛開普通發票,票面額累計3000萬元以上的。
7.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違法情節嚴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沈陽市稅收違法“黑名單”標準
1.納稅人偷稅稅款金額100萬元以上,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納稅人妨礙追繳欠稅稅款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2.以假報出口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稅款金額100萬元以上的。
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虛開稅款數額200萬元以上的。
4.虛開普通發票,票面額累計1000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違法情節嚴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涉稅違法案件。
違法事實將被曝光
企業如被列入稅收違法“黑名單”,則法人代表或自然人的姓名、性別等信息將很快被曝光于眾。與此同時,負有直接責任的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也無法免責,對于這些人員的相關信息,稅務部門也將一并公布。
10月29日,稅務機關負責人表示,在公布“黑名單”時,將重點公布違法事實、相關法律依據、行政處理和處罰情況等信息。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公布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別及公民身份號碼,負有直接責任的財務人員姓名、性別及身份證號碼;對自然人,公布姓名、性別和身份證號碼。
從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及各市局共計對外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56件,其中國稅系統49件、地稅系統7件。
當事人將面臨
18項聯合懲戒措施
對于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當事人,相關部門將進行聯合懲戒。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懲戒對象可能是當事人本人、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負有直接責任的財務負責人,或是中介機構以及相關從業人員。
稅務機關列舉了18項懲戒措施,其中包括:在受懲戒期間,稅務機關將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的納稅信用等級直接判定為D級。省高法將因稅收違法被判刑的當事人信息推送給工商局,對于被判刑且執行期滿未達5年的當事人,將不能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及經理等職務。
根據不同情況,省公安廳將可能阻止當事人出境,并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不允許當事人乘坐飛機、列車軟臥和動車。
與此同時,企業在信譽、經營和管理方面也將受到很大的限制:“黑名單”企業將被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禁止適用海關認證企業管理、限制進口關稅配額分配、禁止受讓收費公路權益、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限制證券期貨市場部分經營行為、限制政府性資金支持和企業債券發行,還將被要求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違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