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可享3年稅費減免
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人社廳日前聯合發布通知:經省政府同意,湖南省正式確定扶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定額扣稅標準。
根據通知,湖南將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限額一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社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且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保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一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5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