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布2024年社會保險有關基數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統計局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公布2024年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浙人社發〔2024〕61號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統計局、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各市、縣(市、區)稅務局,各行業統籌單位,省級各單位,中央部屬在杭有關單位:
根據有關數據測算,2023年浙江省非私營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為99722元。請各地以此為依據計算2024年社會保險相關待遇,并按規定及時調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適當減輕企業和個人繳費負擔,2024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按2022年浙江省非私營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的60%確定,養老保險繳費指數據實計算。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統計局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