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布2024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
關于公布2024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使用的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
贛人社字〔2024〕175號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各市、縣(區)稅務局:
根據江西省統計局提供的2023年全省城鎮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相關數據,經研究,現就我省2024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使用的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24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使用的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6397元。2024年月繳費基數下限標準為3839元,月繳費基數上限標準為19191元。
二、2024年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各檔次的月繳費金額如下:
月繳費基數 |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使用的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 | ||||||||
6397 | |||||||||
60% | 70% | 80% | 90% | 100% | 150% | 200% | 250% | 300% | |
月繳費金額 (元) | 768 | 896 | 1024 | 1152 | 1280 | 1920 | 2559 | 3199 | 3839 |
三、參保人員2024年度實際繳費年限本人繳費工資指數,按當年職工本人月繳費基數與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397元的比值據實計算。其中,暫按2023年度標準繳納了2024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低于最低繳費檔次60%標準的,應補齊差額部分金額。
四、從2025年1月1日起,在當年使用的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發布前,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暫按上年度公布繳費檔次的70%至300%八個檔次繳費,也可待當年使用的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發布后,按新的月平均工資60%至300%九個檔次繳費。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