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明確緩繳涉及企業、個體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
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緩繳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公告
天津市財政局 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2年第1號
為減輕企業、個體工商戶負擔,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現就緩繳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對企業、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性收費緩繳清單》內的收費項目,自應繳之日起緩繳一個季度,不收滯納金。
二、《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性收費緩繳清單》包括:耕地開墾費、污水處理費等7項收費(具體項目見附件)。
三、各有關單位、各區要嚴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切實落實緩繳政策,確保政策落地見效。
附件: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性收費緩繳清單
天津市財政局
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9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性收費緩繳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