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發文延續實施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
江蘇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影響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為支持企業紓困發展,現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經省政府同意,將《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有關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公告》(蘇財稅〔2020〕8號)和《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有關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實施期限的公告》(蘇財稅〔2020〕18號)中規定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6月30日。
二、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征的相關稅款,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稅款或予以退還。
特此公告。
江蘇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