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企業增值稅超稅負返還款如何辦理優惠備案
問:軟件企業取得的增值稅超稅負返還款如何辦理稅收優惠備案?
答:根據《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規定,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規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稅款,由企業專項用于軟件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并單獨進行核算,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不征稅收入不屬于稅收優惠,需按《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準備備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