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委托施工建設的廠房應于何時繳納房產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1986)財稅地字第8號)第十九條的規定,關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稅?納稅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產稅。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征收房產稅。納稅人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因此,若該企業委托施工單位建設的廠房,應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征收房產稅。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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