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報廢固定資產是否可以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問題】
我公司固定資產無法正常使用,提前報廢,對于未達到使用年限提前報廢清理的固定資產處理的資產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是否可以所得稅稅前扣除,相應稅法政策是什么?
【答案】
貴公司應該采用專項申報的方式在所得稅稅前扣除,參考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25號公告規定。
固定資產報廢、毀損損失,為其賬面凈值扣除殘值和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一)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相關資料;(二)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和核銷資料;(三)企業內部有關部門出具的鑒定材料;(四)涉及責任賠償的,應當有賠償情況的說明;(五)損失金額較大的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資產毀損、報廢的,應有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