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境外公司進行勘探勘察服務,是否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
【問題】
我公司承包的建筑設計服務,委托境外公司進行的勘探勘察服務,是否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
【答案】
財稅「2016」36號附件1 第十三條 下列情形不屬于在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產:(一)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發生的服務。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一、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發生的下列行為不屬于在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產:(三)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所以您公司付境外的勘探勘察費不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