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物業公司,還有房屋租賃業務,可否開兩種發票
【問題】
營改增物業管理公司,同時有房屋租賃業務,可否開一張租賃發票,再開一張物業服務費發票,以區別不同稅率?
【答案】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三十九條規定,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因此,可以按照不同稅率分別開具,也可以可以在同一張發票上開具不同的稅率的應稅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