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出國考察取得的國外票據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問題】
公司員工出國考察期間取得的國外票據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從境外取得的與納稅有關的發票或者憑證,稅務機關在納稅審查時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者注冊會計師的確認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后,方可作為記賬核算的憑證。
因此,公司員工出國考察期間取得的國外票據是真實、合法的可以自企業所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