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費按實列支,工資總額是否包括福利部門人員工資
【問題】
福利費在工資薪金總額的14%以內按實列支,上述工資薪金總額是否包括福利部門人員的工資?
【答案】
《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規定:"一、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二)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的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依據上述規定福利部門的人員工資應計入職工福利費,而不是工資薪金,所以也不可能再并入“工資薪金總額”作為計算福利費扣除限額的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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