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企業采礦,造成耕地塌陷,是否需要交耕地占用稅
答:需要交耕地占用稅,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占用耕地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為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實施辦法>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81號)第十九條規定:因挖損、采礦塌陷、壓占、污染等損毀耕地屬于稅法所稱的非農業建設,應依照稅法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自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認定損毀耕地之日起3年內依法復墾或修復,恢復種植條件的,比照稅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