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企業銷售農產品印花稅,有什么優惠政策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規定:“第十二條 下列憑證免征印花稅:
……
(四)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
另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規定:“四、關于免稅的具體情形
(一)對應稅憑證適用印花稅減免優惠的,書立該應稅憑證的納稅人均可享受印花稅減免政策,明確特定納稅人適用印花稅減免優惠的除外。
(二)享受印花稅免稅優惠的家庭農場,具體范圍為以家庭為基本經營單元,以農場生產經營為主業,以農場經營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從事農業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生產經營,納入全國家庭農場名錄系統的家庭農場。”
因此,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銷售農產品簽訂的買賣合同符合上述文件規定條件的,免征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