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進幾臺500萬元以下的設備,可以部分選擇一次性扣除政策嗎
答:可以。參考2018年8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二、公告主要內容
(四)明確企業可自主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但未選擇的不得變更
實行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后,納稅人可能會由于稅前扣除的固定資產與財務核算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用不同,而產生復雜的納稅調整問題,加之一些固定資產核算期限較長,也會增加會計核算負擔和遵從風險。對于短期無法實現盈利的虧損企業而言,選擇實行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會進一步加大虧損,且由于稅法規定的彌補期限的限制,該虧損可能無法得到彌補,實際上減少了稅前扣除額。此外,企業在定期減免稅期間往往不會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考慮到享受稅收優惠是納稅人的一項權利,納稅人可以自主選擇是否享受優惠,因此,公告規定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可自行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但為避免惡意套取稅收優惠,公告明確企業未選擇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變更。需要注意的是,以后年度不得再變更的規定是針對單個固定資產而言,單個固定資產未選擇享受的,不影響其他固定資產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